7月8日,华新学院召开2021届毕业生全院就业核查工作会,学院招生就业处处长郑晓霞、各二级学院书记、副书记、材料员、数据员、共建专业企业就业员、招生就业处全体等30余人参加此次会议。

会上,郑晓霞处长学习传达了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届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函【2021】19号)精神,并通报了省教育厅对我院2021届毕业生就业签约与统计工作核查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限期整改。

各二级学院就业负责老师,分别对代码填写、升学、自主创业证明材料等就业系统填写问题进行了咨询和讨论。
会议最后,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要求,郑晓霞处长对此次就业核查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各二级学院要重视就业核查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就业数据填报、就业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执行“四不准”规定,加班加点扎实做好各项就业数据核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