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经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对我院2016年单独招生分类拟录取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查询网址:http://dzcj.schxmvc.com.cn/)。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4月11日中午12:00前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西河校区综合楼504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的申请。其放弃名额可在相应类别考生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替补,最终录取分数线有可能下调。
一、当前分类拟录取线
1、普通类:205分
2、中职类:160分
3、艺术类:180分
二、拟录取考生名单
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章程》录取原则,按照分类确定普通类、中职类和艺术类录取的拟录取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
三、公示
1、公示时间:4月5日—4月11日。
2、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028-84811011,传真:028-84811022。
3、由于我院按照分类划定录取分数线,考生一旦被录取不允许转专业。
4、若拟录取考生中有放弃录取的,请考生下载附件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认真填写相关信息,须在4月11日中午12:00前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我院招生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的申请。
四、正式录取
1、4月12日,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被学院正式录取,入学后享受普通高考统招新生同等待遇,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单招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高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于4月18日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1:《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
附件2:《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放弃录取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