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家长: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完善我省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川教〔2020〕27号)要求,我院结合“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省完善民办高校价格管理方式工作会”的会议精神和要求,按照程序上报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关于调整2021年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报告》,对我院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自2021年秋季起对新生开始执行新标准。
四川省教育厅于2020年9月3日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1年民办高校学费和住宿费调整备案的复函》复函我院。现按要求对调整学费收费的专业名称、专业学制、收费标准、成本信息,以及调整住宿费的学生人数、每间宿舍(公寓)入住人数、生均宿舍(公寓)建筑面积、生均住宿成本、宿舍网络、冷暖设备、卫生间配置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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