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评审、院(系)评审、校级评审,认定以下128名同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24日-2021年6月30日)。
公示期内若对获奖同学有异议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
学生处:028-84811789
纪委办公室:028-84811549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工部(学生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