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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及实训室运行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2-04-09 00:00   佚名

 

 

 

 

 

 

 

川华院〔20123

 

 

 

 

各系:

实践教学及实训室正常运行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因此,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实践教学管理,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提高校内实训室的运行使用效率,科学合理地对专任教师工作量进行量化计算,经院长办公会审定,现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及实训室运行评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及实训室运行评估管理办法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校内实践教学  实训室运行  管理办法  通知

抄送:各位院领导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245印发

共印13

附件: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校内实践教学及实训室运行评估管理办法

实践教学是职业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实现职业技术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校内实践教学的管理,推进“理实”一体化教学改革,提高校内实训室的运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校内教学的组织和实施原则上必须严格执行经学院批准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第二条 教务处负责全院实践教学工作的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对实践教学进行指导和监督。各系负责所辖专业实践教学工作的具体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校内实训室是学院教学实验实训、对外开展各类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的重要场所,职业技能必修课程应尽量安排在校内实训室内完成。

第四条 每学期期中,学院教务处下达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书,各系按教学任务书组织任课教师依据课程标准在学院“教师工作量核算系统”中填写课程教学进度安排表。

第二章 校内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 校内实践教学包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各门课程所涉及的实践教学环节。校内实践教学工作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与协调,各系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条 实践教学必须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各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文件开展。

第七条 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文件除课程标准所涉及的实践教学大纲和总体安排外,还必须有具体的课程教学进度安排表、实践教学指导书或“理实”一体化教材以及详细的实践教学成绩评定方案。

第八条 每学期校内实训教学开始以前,任课教师必须完成课程相关的实践教学文件并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备案,作为检查、考核课程实践教学的依据。实践教学文件不完备,该门课程学期实践性教学环节总工作量打八折。

第九条 各系应提前做好校内实训教学准备工作,根据教学需要落实好各门课程的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十条 校内实训教学实施前,需明确教学目的和教学任务,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说明实践教学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一条 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指导教师应始终在教学现场指导学生实训,不得无故离开实践教学现场。实训结束后,实训室管理教师应及时检查设备状况,填写场地使用日志,清理教学现场。

第十二条 严格实训教学考核,实训成绩不及格或不符合要求,须给予学生必要指导并安排重考。

第三章 校内实践教学基地运行及评估

第十三条 各系负责对所辖实训室实践教学文件和实训教学设备的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校内实训室除满足本校学生课内教学外,应积极为学生提供课余开放服务,并在服务地方经济、技能培训等非学历教育领域发挥作用。

第十五条 学院教务处将于每年11月份组织对全院实训室进行检查评估,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及相关教学文件,并根据实训室座位数、学期总使用量对实训室年度使用频率和使用人时进行统计和评估,并将统计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公示。实训室检查结论不合格视为实训室管理员(含专职、兼职)年度实训室建设和管理工作不合格,对于专任教师兼实训室管理员的,学院教务处将酌情扣减相应人员年度实训室建设及管理工作量;对于非专任教师系列的专、兼职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结论将与年终工作考核挂钩,由学院人事部门作出相应认定处理。

1:课程教学进度安排表(样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课程教学进度安排表

  

 

年级/专业

 

学生人数

 

课程名称

 

任课教师

 

周次

主要教学内容       (实践环节如分批  教学需注明批次)

计划学时

教学形式

授课

地点

理论教学

社会实践

操作练习

【理实】一体

综合训练

探究设计

技能考核

理论考核

第一周

1

 

 

 

 

 

 

 

 

 

 

 

2

 

 

 

 

 

 

 

 

 

 

 

3

 

 

 

 

 

 

 

 

 

 

 

第二周

 

 

 

 

 

 

 

 

 

 

 

 

 

 

 

 

 

 

 

 

 

 

 

 

 

 

 

 

 

 

 

 

 

 

 

 

第三周

 

 

 

 

 

 

 

 

 

 

 

 

 

 

 

 

 

 

 

 

 

 

 

 

 

 

 

 

 

 

 

 

 

 

 

 

第十八周

 

 

 

 

 

 

 

 

 

 

 

 

注:课程教学进度安排表采用网上填写的方式,授课信息的填报可精确到每一个课时。该表将作为教师工作量及课酬的重要核算依据,填报工作最迟在开学前一个月完成。

2:实践教学指导书编写格式要求

 

实践教学指导书编写格式要求

 

为适应高职课程教学体系、教学改革的需要,促进我院的课程建设,保证教学质量,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独立设置的实训项目必须编写实践教学指导书。其编写格式要求如下:

打印说明:文件须为WORD文档,一律使用标准A4纸打印,页边距左3厘米,其余均为2.5厘米,如果是双面打印,页面应对称设置,左侧装订;一级标题使用标准宋体小3号、二级标题使用标准宋体4号粗体、二级以下标题及正文使用标准宋体小4号,段前段后0行,单倍行距,页码打印在页面下方中间位置。封面统一按照以下提供的电子版操作,具体内容可在相应位置替换,但格式、字体等均保持不变。

 

《××××》课程实践教学指导书

 

编者:×××

 

 

 

 

 四 川 华 新 现 代 职 业 学 院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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