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我院毕业生如果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的,可以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学生须持以下申请证明材料到学院明德519室教务处学籍考务办公室办理毕业证明书:
①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可登陆http://www.chsi.com.cn/打印
②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毕业证明书办理申请表》
③ 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④ 毕业证明书需要使用近照,故毕业超过一年的,须提前到新华社进行学历图像信息采集,交电子版照片一份和2寸纸质版照片两张(电子照片用于上网,纸质照片一张用于毕业证明书张贴,一张备用)
以上申请材料及照片核对无误后,教务处将尽快办理毕业证明书。办结完毕后,教务处将电话通知学生本人到校领取毕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