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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工作的通知
2024-02-27 10:35 肖雄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可参加补考,已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缓考。考试违纪、作弊以及未办理缓考擅自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补缓考。

二、 考试安排

  公共课的补缓考由教务处公共课教学部和马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的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第二周进行。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前将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备案,做好制卷、监考安排等各项准备,并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同学,确保相关同学准时参加考试。

三、 成绩录入

  补缓考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指派教师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315日。

  请各教学单位规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本次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4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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