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补考(缓考)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缓考对象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课程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可参加补考,已办理缓考的学生可参加缓考。考试违纪、作弊以及未办理缓考擅自缺考的学生,不得参加此次补缓考。
二、 考试安排
公共课的补缓考由教务处公共课教学部和马院统一组织,专业课的补缓考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第二周进行。
各教学单位应在考前将考试安排表交教务处备案,做好制卷、监考安排等各项准备,并将考试安排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同学,确保相关同学准时参加考试。
三、 成绩录入
补缓考结束后,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指派教师录入成绩,成绩录入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15日。
请各教学单位规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本次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