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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9-05-15 00:00   院办   (点击:)

各处室、系: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09年度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川教函〔2009244号)和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川高师训[2009]3号)的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我院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与学院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教师

2.正式试用或顶岗实习的教师

3.已达到申请认定条件未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或教育科学理论自学考试合格证)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

719818719全天报到)

三、报名办法

符合申请认定条件的教师请于2009519之前到院办621办公室领取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并于525之前将的登记表填写完毕、粘贴照片返回院办621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教育厅统一颁发《四川省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是作为上岗和认定教师资格及确定助教(或讲师)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2.参培教师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3.省物价局川价发[2006]223号文批准,省师培中心收取每人培训费(含资料费等)650元,公寓住宿费330元。培训费和住宿费自理。

4. 参培教师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和费用,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加盖单位公章的高校青年教师职业技能(岗前)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逾期未报名的将无法参加本年度的高校青年教师岗前培训。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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