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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处处长(素质教育部部长)岗位职责
2011-02-23 00:00   思政处   (点击:)

一、全面负责本处()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是部门第一责任人。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处(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落实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要求和规章制度的措施,推进部门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以人为本,做好本处(部)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任务。

四、以学生为中心,广泛调研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配合有关系处做好我院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积极提供有关信息和建议,探索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五、负责制定本处(部)发展规划和课程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计划、教学与科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安排本处(部)专兼职教师的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教师上课、辅导答疑、试卷审查批阅、实践教学环节指导等工作;督促和检查上课情况及教学进度;课程结束或学年结束时,对整个教学过程进行总结。

七、召集和主持本处(部)各类会议。

八、负责本处(部)人事工作,在权限范围内负责部内岗位设置、教师引进、教职工聘任和考核以及课时津贴的核算。

九、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加强校际同类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本处(部)与校内其他处室之间的关系,为本部门的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十、完成相应教学、科研及各种管理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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