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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教育部教学秘书岗位职责
2011-02-23 00:00   素质教育部   (点击:)

素质教育部教学秘书是部领导教学管理工作的助手,行政上由部门领导管理,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要求工作责任心强、沟通协调能力好、熟悉教学管理工作。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关心政治,热爱集体,勤奋学习,努力钻研,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水平。

二、协助部领导制订、完善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的相关教学管理制度。

三、每学期期末协助部领导拟定下一学期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确定课程责任教师,负责授课教师聘书的签订与颁发。

四、督促责任教师撰写《课程标准》,填写《教学进度表》。

五、负责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责任教师和任课教师信息库的建立和维护。

六、负责素质教育部相关档案工作的管理。

七、负责组织与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相关的教研活动;组织开展如公开课(或示范课)等各类教学活动。

八、每学期期末组织下一学期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的网上选课活动,并不断完善网上选课系统;根据网上选课情况,协助教务处编制课表,并于新学期开学前发送至相关各系处教师和学生。

九、协助部领导开展对全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教学过程的全面质量监控。

十、负责与相关系处沟通,与责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商,处理好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十一、协助部领导组织全年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

十二、协助部领导组织开展大学生素质教育活动和大学生综合素质资格认证工作。

十三、负责素质教育部各种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

十四、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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