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邮箱:szc@schxmvc.com.cn
联系电话:028-84811798       
 
 
学院院历 学籍查询
市区交通 电话查询
院长信箱 网络服务
在线咨询  点击这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
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
中青网 人民网 新华网
成都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信息网
四川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中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
 
您的位置: 首页>马克思主义学院>部门概况>正文
思想政治教育处听课制度
2011-02-23 00:00   思政处   (点击:)

为切实加强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的培养和锻炼,使思政处全体教师相互了解彼此教学工作的情况,进一步提高整体教学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领导听课制度。思政处负责人必须坚持听授课教师的课,每学期不得少于8学时,总结经验,发现不足,并及时与主讲教师反馈,帮助、督促其顺利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水平。

二、坚持同事之间相互听评课制度。每学期思政处全体教师相互之前听课不少于6学时,并就教学内容、重难点、教学方式及手段等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与探讨。

三、听课时间可根据工作情况自行安排,原则上不提前通知。

四、听课者必须认真听课,做好听课记录,并仔细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学检查听课卡》。

五、经验丰富的老教师应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带动青年教师精选授课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授课质量。

六、定期在思政处教研会、例会上通报听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七、首次在学院进行思政课程讲授的教师,必须参加课前试讲,思政处将组织相关教师评课,合格者方可受聘授课。

八、听课卡由思政处存档备查,期末结束时,思政处负责人要检查每位教师的听课记录,并对听课情况进行总结。

关闭窗口
 

  • Copyright © 2008,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蜀ICP备05019117号 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西河镇西江东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 / 84811022 传真:028-84811022 E-mail:huaxin_zjc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