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贯彻执行情况自测自评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714号)文件要求,学院于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3月1日,对近年来学院开展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了自测自评,并形成《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自评报告》。
在院党委领导下,此次测评由党委副书记总体协调测评工作,思政处牵头。学院对照《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测评体系》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及88项测评标准,对2011年以来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了逐项逐条的自检自查。
在测评中,党院办、学生处、院团委、教务处、人事处、招就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积极参与。测评还得到了学院其他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