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我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7〕56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并制订了《关于2017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和材料报送的通知》(川华院学[2017]47号)。我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程序执行,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各院(系)评选,校级评审通过,最终评定出4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奖学金、192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2531名学生获得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
2016-2017学年度在学院各级领导的指导下,通过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同学刻苦学习,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涌现出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高思想觉悟的先进分子。根据《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川华院学〔2017〕78号,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各院(系)评选,校级评审通过,最终评定出310名三好学生、251名优秀学生干部、523名学院奖学金获得者、以及13个先进班集体。
以上获奖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课外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学生中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展示了当代大学生拼搏向上、开拓创新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学校决定对这些获奖同学予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珍惜荣誉获奖学生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保持和发扬勤奋学习、求实创新的优良作风,毕业后爱岗敬业,积极服务社会。
附件1:2016-201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名单
附件2:2016-2017学年校内评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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