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
一、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学生处签字盖章(522);
二、620盖学院章;
三、财务处开学费、住宿费及学院账户证明(办公楼521);
四、各系开学籍证明;
五、到生源地(原户籍所在地)教育局下设资助中心和指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六、下期开学带上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确认函》到学生处(办公楼522)办理回执手续;
七、把办好的回执手续邮寄或带回生源地资助中心;
八、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后,通知银行把贷款转到学校;
九、学校收到贷款后通知学生办理学费缴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