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四川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办公楼522领表);
二、在学院教务处开学籍证明(办公楼520);
三、在学院财务处开学费、住宿费及学院账户证明(办公楼521);
四、到生源地教育局下属资助中心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准备资助中心要求的相关资料);
五、带上和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到学生处(办公楼522)打印回执单;
六、把回执单邮寄或带回生源地资助中心;
七、生源地资助中心收到回执后,贷款银行把学生贷款转入学校账户;
八、学校收到转入的学生贷款后,通知学生办理缴费手续。
学生处
201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