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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013-05-13 00:00   院团委   (点击:)

各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要求,42082,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向“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支援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共青团成都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大团员缴纳特殊团费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现将团市委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开展。

此项工作从即日起至513截止。所缴纳的特殊团费由各团总支统一收缴,不得留存。院团委将特殊团费全额汇入团市委团费专用账户。

联系人: 李佳薇

      话: 84811004

  址: 综合楼522(学生处)办公室

 

附件: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成青办〔20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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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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