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组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章》规定的基层团支部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也是加强团的组织建设重要内容。为切实加强团组织的思想建设,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营造各团支部的文化氛围,深入开展校风学风建设,现结合我院共青团的工作实际,将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11月-1月开展的团组织生活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各团总支通过开展主题团组织生活,宣扬健康向上和积极奋进的精神,创造良好的舆论和文化氛围;展现大学生精神状态,呈现蓬勃奋进的支部面貌。要求主题鲜明,联系实际,能较好的调动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体现基层各团支部的创造力,体现亮点,注重实效,便于实施。
二、团组织开展形式:
1.演讲
2.经验交流会
3.征文
4.辩论
5.讲座
6.微电影,微小说,微图片等形式
7.晚会,知识竞赛
8.教师讲座,师生讨论
9.以及网上交流等多种形式参与。
三、活动主题
(一)开展“以与青春同行——做文明的华新人”主题活动;
(二)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主题活动;
(三)开展纪念“12.9”主题活动;
(四)开展积极开展以“学雷锋、我当行”主题活动;
(五)开展“新青年·新风尚”主题活动;
(六)开展“规划大学生涯 ,奠定就业基础”主题活动;
(七)开展“我身边的正能量——生活的美好”主题活动;
(八)开展“情感世界——亲人,朋友,老师,国家,社会”主题活动;
(九)开展“传承革命精神,肩负时代使命”主题活动;
(十)开展“活力青春,魅力校园”主题活动;
注:活动主题不限月份,每月的团组织生活主题可在以上各项主题中任选,结合生活实际,个性与共性相结合。既能体现新时代青年的青春面貌,也要体现新的爱国理念,活动形式不限。
四、活动考评
1.各级团组织于活动开展前一周向所在团总支组织部提交活动策划书进行申报,各团总支组织部审核后在活动开展前2-4天在院团委组织部备案。由各团总支组织部安排考核工作,院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列席参与。
2.团组织生活结束后3日内上交总结等与活动相关的文字资料,包括团组织生活照片或影音资料,以及个人或团队学习心得(篇数不少于参与人数的10%)等。
3.提倡各团总支对团组织生活中展现出的优秀节目或活动向院团委推荐,同时在各系推广。优秀活动内容要求紧扣主题、健康向上,符合大学生主流价值观,具有一定思想深度,形式不限。
4.考评细则请参考附件:团组织生活评分表。
五、相关要求
1.须在活动前两天联系院组织部负责人。
2.组织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参与团组织生活时,请活动负责人交予检查人员一份活动策划及参与人员名单,以便工作人员熟悉活动并对活动进行打分。
3.活动负责人需在组织部工作人员打分完毕后在活动打分表上签字确认。一经确认,记录内容不得修改。
4.每月两次团组织生活中,各系团总支按照上面主题,至少安排一次团组织生活,可以结合本系实际安排其他主题。
5.各系团总支在开展团组织生活时,应注意安全,注重实效。
6.各班在开展团组织生活时,应尽量选择不影响其他班级正常上课的场所进行。
7.各系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好各班团支部过好团组织生活,并于学期末交学期团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小结。
六、活动总结、观摩及表彰
从十二月中旬开始,院团委组织部协同各团总支组织部对活动进行全面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的重要依据。院团委组织部统一负责组织观摩及表彰。
未尽事宜,请与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电话:13488956748 赵 倩 院团委组织部
13488998661 邓光明 院团委组织部
附件:团组织生活评分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共青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