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
在过去的一年,我院辅导员工作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各系的具体指导下,紧密围绕学院工作要点,做了大量细致而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及相关文件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发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设良好的班风、学风和校风,创建和谐人文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辅导员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决定开展2013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我院从事辅导员工作1年及以上,在岗的辅导员,且2013年年度考核得分85分以上者。
二、评选条件
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暂行)条例》、《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进学生公寓工作的管理办法》、《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毕业(顶岗)实习学生校外住宿的暂行规定》的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并在以下几个方面表现突出:
1、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能充分认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育人工作放在首位,严于律己,甘于奉献。
2、积极开展辅导员进学生公寓工作,坚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公寓,以人为本,贴近学生,深入细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认真做好学生成长的指导工作,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和个性发展意识,有效推进学生全面发展,切实为拓展学生素质做出实绩。
4、扎实推进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实习学生的联系工作扎实有效,在学生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中踏实严谨,所带班级在党团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文明宿舍建设、毕业生就业、心理健康教育以及欠费催缴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5、注重研究学生工作理论,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探索新时期大学生特点和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有总结、有研究、有创新,有学生工作研究成果。
三、评优办法及要求
(一)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批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各系按照≤本系专职辅导员人数的30%进行推荐,学生处汇总后,送院长办公会审定,评选出2013学年度“优秀辅导员”。
(三)请各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认真填写、审核申报材料,并于2013年12月20日前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3年“优秀辅导员”评选推荐登记表》送至学生处(综合楼501办公室)。
(四)联系电话:84811004,联系人:陈蒂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