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寝室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增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和友谊,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团队精神,丰富大学生寝室文化生活,创建安全、文明、舒适、整洁的学生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优良校风学风建设,我院决定举办第四届寝室文化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14
年
11月
25日
至12月上旬
二、主办单位:学生处
三、协办单位:院团委 学生会 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
三、活动对象:全院学生
四、活动主题:创文明公寓,建和谐宿舍,展学子风采
五、活动项目:
(一)寝室美化设计大赛
(二)文明寝室评选活动
(三)校园情景剧大赛
(四)“华新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
六、活动赛制:
(一)寝室美化设计大赛
1.时间:
11月
25日
—
12月
10日
(1)初赛评比时间:
11月
25日
—
12月
4日
(2)决赛评比时间:
12月
8日
—
12月
10日
2.参赛对象:学生公寓2013级、2014级各寝室
3.活动细则:
(1)初赛:由各系于
11月
25日
——
12月
4日
组织举行。各系根据本次大赛统一制定的评分要求,结合本系各寝室参与情况进行评选,并于
12月
4日
前将本系评选出的10—30个优秀寝室报送学生处参加全院的总评选。
(2)决赛:进入决赛的优秀寝室在初赛的基础上进一步美化寝室。学生处于
2013年
12月
8日
—12日组织学院老师对参加决赛的优秀寝室进行评选。
4.寝室美化要求:切合活动主题,在寝室整洁、卫生的基础上进行美化,并鼓励同学们利用生活中的废旧物品,以“DIY”形式对寝室进行装扮。凡采用此形式的,根据美化实际效果,可以在最后得分的基础上获得(1-3)分的加分。此次大赛,要求不损坏寝室的基础设施。凡是在寝室墙壁、家具上图画的,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5.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
6.奖项设置:一等奖7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0名。
7.奖励办法:获奖寝室颁发奖状,并给予送电奖励。
(二)文明寝室评选活动
1. 时间:
11月
25日
---
12
月5
日
2、评比对象:2013、2014级各寝室
3、评比条件:
(1)寝室人员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行为,无处分。
(2)本学期内,寝室人员无夜不归宿、晚归、在宿舍酗酒、赌博、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
(3)寝室卫生情况较好,本学期内无寝室卫生检查不合格记录,东西摆放整齐,无垢渍,无异味。
(4)学期风气好,寝室人员无迟到、旷课现象。
(5)凡不符合上述条件者,均不能参与评选。
4、评比办法:
(1)各系于
11月
25日
-
12
月2
日
进行自查、自评,并于
12
月2
日
前将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并注明年级、专业、寝室号、寝室学生姓名。逾期不报者,将作为自动放弃评选处理。
(2)各系按本系人数比例进行推选,经济管理系推选15-20间寝室,工程管理系推选6-10间寝室,应用技术系和艺术系各推选4-6间寝室,旅游系和信息工程系各推选2-4间寝室参与评选。
(3)
12
月3
日
-
12
月5
日
学生处将对各系推选出的寝室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参与评选的寝室进行不定时的抽查,若在审核或抽查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取消评选资格。经审核和抽查合格者,将获得本学期文明寝室称号,在全院公布表彰。
5、奖励办法:
对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颁发奖状,并给予送电奖励。
(三)校园情景剧大赛(具体活动细则见“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第四届寝室文化节之校园情景剧比赛通知)
(四)“华新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具体活动细则见附件二)
附件一:寝室美化设计大赛评分细则
二:“华新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比赛细则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 寝室美化设计大赛评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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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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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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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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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寝室整洁(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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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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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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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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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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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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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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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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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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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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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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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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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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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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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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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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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厕所(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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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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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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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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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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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装饰(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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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室(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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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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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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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面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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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面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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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门
|
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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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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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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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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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漱台
|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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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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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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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面
|
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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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花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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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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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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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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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厕所(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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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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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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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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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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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意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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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华新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比赛细则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文化建设,丰富同学们校园文化生活,发掘我院艺术人才,提升学生的艺术素养,繁荣校园文化,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园,促进青年学生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团省委要求,院团委将在学院举行2014年度校园歌手大赛,本次大赛将结合并紧紧围绕学院第四届寝室文化节“创文明公寓,建和谐宿舍,展学子风采”的主题开展。
一、大赛主题:寻找华新好声音
二、报名方式:
(一) 本次报名以各系为单位,各系推选5名选手参加初赛,最终选取前十强参加决赛,参加初赛选手的参赛曲目每个不得超过3分钟(演唱一段或副歌部分)。参加决赛选手准备完整的一首曲目。(曲风不限)
(二)各系请在
11月
20日下午
16:00前把汇总名单电子档和伴奏音乐报至院团委
王睿涵
老师。
三、报名对象:全院学生
四、参赛形式:独唱、小组唱等,具体演唱形式不限
五、比赛地点:学院学术报告厅
六、比赛时间:初赛:
2014年
11月
27日晚
18:30
决赛:
2014年
12月
4日
晚18:30
七、选手按抽签顺序进行比赛,现场公布成绩。
八、评分办法:初赛:现场七位评委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得出总分
决赛:总分由现场大众评委和专业评委的分数相加后得出
(一)由各系分别派出5位学生担任大众评委进行现场评分
(二)专业评委评分标准(共100分):
1. 节目内容切合主题,健康向上,有较高的欣赏性,能体现当代大学生的良好的精神面貌;(30分)
2. 感情充沛,有感染力,对歌曲的整体结构、节奏感把握到位,演唱形式新颖,有创意;(30分)
3. 仪态大方,着装得体,舞台整体效果良好;(20分)
4. 能与观众有较好的互动,后援团表现积极。(20分)
九、奖项设立:
一等奖1名 二等奖2名 三等奖3名
十、注意事项:
(一) 一等奖和二等奖获得者将最终代表我院参加团省委每年一次的全省大学生校园歌手大奖赛。
(二) 各系自行组织后援团为选手加油助威。后援团的现场表现将做为分数计入总分,但在演唱过程中后援团不得影响选手表演,可以提前设计海报、口号等做好准备。
(三)华新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报名表
华新好声音报表
| 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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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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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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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曲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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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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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目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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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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