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关于做好学生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的通知》川华院教{2012}7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2013级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可以申请不在校居住,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退宿申请
1、提交退宿申请表时间:
2015
年
5
月
11
日
——
2015
年
6
月
19
日
2、2013级顶岗实习需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向所在系提交书面申请,填写《毕业(顶岗)实习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每人一份,注明实习单位、实习单位联系人、实习岗位等信息。校外住宿需经系上审核、原则上家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若家长因故不能到校签字,可用传真或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与辅导员联系,说明同意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各班级辅导员应做好和家长联系的相应记录。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辅导员及系学生工作负责人确认后,先交到各班辅导员处,各班级申请表收齐后,再统一上报学生处经审批后返回各系保存。
3、各班级辅导员在
2015
年
6
月
30
日
前,要将本班所有申请校外住宿的学生信息汇总,填写好《毕业(顶岗)实习学生申请校外住宿信息汇总表》(此表由学生处统一制作),以电子文档形式交给各系学工秘书,各系学工秘书汇总整理后,以电子文档形式统一报送到学生处刘祎老师处。
二、办理退宿离校
1、办理退宿离校时间:各专业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
。
2、2013级顶岗实习申请了校外住宿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毕业(顶岗)实习学生退宿办理流程》办理退宿离校。办理退宿离校手续主要包括:理清寝室财产,理赔已损物品,结清学费、水电费等。退宿流程办理完毕后须宿管员签字确认,再交到各班级辅导员处。各班级辅导员将流程表收齐后统一报送到学生处。
3、在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至
2015
年
7
月
15
日
前办理了退宿流程的同学,可免交下一学年住宿费,但这部分学生最迟须在
2015
年
7
月
30
日
前搬离学校。对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后才办理退宿流程的同学,学院将视其仍然要留校住宿,所以要收取其下一学年住宿费。
4、《毕业(顶岗)实习学生校外住宿申请表》和《毕业(顶岗)实习学生退宿办理流程》可到学生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