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处:
根据《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附件 1)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附件2)要求。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狠刹党员、干部收送礼金歪风,筑牢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校纪委将开展为期三个月四个阶段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专项整治时间 2016 年 9 月 13 日—12 月 1 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宣传阶段(9 月 13 日—9 月 30 日)。通过召开党委、党支部等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的危害,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约束。
二、承诺表率阶段(10 月 1 日—10 月 15 日)各院处、华新高职院组织党员、干部填写《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附件 3)。承诺书签名要求手写并于10 月 15 日之前按部门收齐后交纪委办公室。
三、报告登记阶段(10 月 16 日—10 月 31 日)各院处、华新高职院组织党员、干部全面检查 2014年 12 月底中央巡视整改红包礼金专项整治后违规收送礼金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如实报告。按照《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统一撤销廉政账户的通知》(川纪发〔2016〕5 号)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电大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附件4)加盖部门公章后于10月25日前交纪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要做好现金收缴工作,将现金移交学校财务处,上缴国库,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金问题进行处理。
四、严肃查处阶段(11 月 1 日—11 月 30 日)纪委办公室全面梳理违规收送礼金信访举报、案件线索,及时受理调查,对不如实报告,或顶风违纪、继续违规收送礼金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分;对收送礼金等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对查处的典型案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效震慑。纪委办公室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四川电大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附件 5)在 11 月 20 日前报教育厅纪检组。
附件 1:《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厅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附件2:《中共四川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关于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附件3:《党员、干部不违规收送礼金承诺书》
附件4:《四川电大党员、干部上交礼金登记表》
附件5:《四川电大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总表》
中共四川广播电视大学
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