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专科班在籍学生的学籍有效期限为:录取当年所执行的教学计划的学制年限加一年。例如:2010级三年制广告专业的学生,学籍有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学籍期满后,其学籍自动取消,无资格继续参加学院的任何考试。
2.未毕业学生每学期开学的第一周(即每年3月1日这周和9月1日这周)到教务处申报本期的重修重考科目(单期未过科目只能在单期报考,双期同)。
3.毕业班期末考试一般在每年4月,请未毕业学生提前与教务处联系确定考试时间。
4.每年5月底6月初到教务处进行毕业预审,预审、终审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并务必在3月底前和教务处联系填写毕业生信息采集表和电子注册照相。
5.毕业前给班主任留下详细可用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及时和班主任、教务处保持联系。
以上条款请仔细阅读。
教务处电话: 028-8481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