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使自主创业毕业生享受到国家税收的政策扶持,现将我院《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和发放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发《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时间安排
我院2014届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于6月30日前集中办理,请各系在5月30日前将《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批表》(附件)由各系审核盖章后报送就业指导中心,并敦促办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5月30日前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进行网上报名,就业指导中心6月6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按流程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复核后由就业指导中心打印并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毕业生离校后凭毕业证直接向创业地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学院不再受理。经各级审核通过、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不必提交毕业生就业协议。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核发工作顺利开展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审核和发放工作,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视和对毕业生的关心和支持,涉及到自主创业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各系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大力宣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和国家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把相关政策向毕业生进行宣传,并帮助毕业生知晓政策、用好政策,为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及时申领到凭证。
三、积极引导、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
以发放《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为契机,加强学生的创业教育。要将创业教育作为就业指导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通过举办创业讲课、创业大赛等,丰富学生创业知识和创业体验,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