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填写项目
1、专业名称:所填写专业的名称,应为学生入学时的专业名称全称,务必与毕业证名称一致,不得误写或简写。
2、应聘意见:毕业生应明确自己的应聘要求和态度,并亲笔签名。
3、学制:各专业为三年。
4、其他基本情况如实填写。
二、 单位填写项目
1、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公章一致,不能简写。
2、单位性质及所有制性质:如实在协议书上相关栏目填写或划勾。
3、有隶属部门的单位必须填写单位隶属部门,如:“xx公司xx分公司”。
4、如实填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档案转寄详细地址:
(1)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填写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通讯地址。
(2)没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接收毕业生的户档的,则填写实际接受单位的地址。合资、民营、合营等企业接受毕业生户口档案,原则上须取得当地人事部门(市、县、区级人事局或人才服务中心)的同意,或挂靠当地人才市场,实行人事代理;否则,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只能保留在生源地。
6、签章:用人单位应在相应处签章,协议方能产生法律效力。有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只需左边用人单位签章处加盖单位或人事部公章即可,无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则还需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右边签章处加盖公章。
7、其他情况请按照协议书式样要求如实填写。
三、备注栏填写
1、服务期、见习期等条款;
2、各项福利等相关事宜(含保险、培训、住房和交通补贴等);
3、户口、档案等管理的特殊约定;
4、明确违约金的相关条款;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可以就继续升学、出国、报考公务员,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有何特殊的要求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6、如果没有任何约定事项,则不填写。
四、其他事项
协议书为三方协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盖章,三方签订协议后,毕业生应及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