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确保2014级新生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对2014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做出安排,请各系、教研室按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一、基本要求
(一)各系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要严格按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教学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
(二)要以适应当地社会需求为目标、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基础理论课教学要以“必需、够用”为度,专业课教学要加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贯彻产学合作、工学结合思想,以就业为导向,将技能培训贯穿于教学的全过程,积极探索订单式班、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重视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习、实训的时间和内容,鼓励独立设置实训课程。
(四)2014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充分考虑对学生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的培养,在涉及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的课程内涵要求中可结合专业情况提出职业领域的独特要求。
(五)各系应在2014年4月10日前进行专业人才需求调研,并组织行业专家召开教研室会议,对正在执行的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认真讨论,根据社会发展及行业需求变化,加大课程整合与课程内容更新的力度。经济管理系、旅游系和信息工程系应重点对2014年即将招生的金融与证券、连锁经营管理、营销与策划、文秘、会展策划与管理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充分论证和认真编写。
2014年5月1日前完成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写和审定工作。
(六)素质教育部根据学院具体情况,对全院范围内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七)思政处、基础教育部对全院范围内开设的综合素质课、基本能力课程教学计划进行修订。
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向各系、处(部)下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修订)通知。
(二)各系在接到通知后,应按要求进行调研,组织召开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讨审定会议,并具体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工作。
(三)各系在学院要求时间内向教务处提交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文稿和电子文档。
(四)教务处组织召开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五)各系根据教务处反馈的专家审核意见,修改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一周内定稿。
(六)教务处审核,报学院主管院长签批执行。
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2014级专业教学进程表学时板块构成说明:
第一板块:综合素质板块(公共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占15% ;
第二板块:职业技能板块(专业必修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占40%-50% ;
第三板块:基本能力板块(公共必修/选修课程与专业必修课程),占10% ;
第四板块:综合实践板块(专业必修课程),占25%-35%。
(二)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等内容;
(三)学时分配及毕业要求;
(四)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名称、要求与相关说明;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相关内容;
(六)教学进程表(见附件,按学院要求的统一格式制订);
四、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其他相关要求
(一)教学环节
教学环节大致可分为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理论教学包括课堂讲授、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教学环节;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训(实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社会调查、专业见习、综合实训、企业实习、专业设计、毕业论文等。第三学年,各专业应充分利用顶岗实习管理平台的资源以及其他手段,对学生的企业实习、专业设计、毕业论文进行全程指导。
(二)学时总量控制及比例关系
综合素质课程、职业技能课程、基本能力课程学分学时比为:1:16;纯实践类课程中,除毕业(顶岗)实习学分学时比为1:60:外,其他课程均为1:24。
教学总学时:2500—2800。
毕业要求:必修课学分不低于120,不高于130。
职业技能选修课学分:4~6学分,院级素质公共选修课程:4学分。
周学时:22~26。
(三)课程考核
教务处学籍系统中课程编码与课程一一对应,一个课程编码只对应一个考试成绩。集中实习实训连续开展24学时(3天)及以上的课程和独立设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应作为一门独立课程进行考核,成绩进入学籍档案。学籍管理系统中的课程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的课程为准。(新开设课程、课程性质变化均要影响编码变化,请到教务处学籍考务科更正编码信息)
关于考试和考核的说明:
考试:课程结束后以正规的形式、严格的流程对学生的课程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包括理论考试(开卷考试、闭卷考试)、实践操作考核、口试。
考查:以其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学生课程学习的总体情况进行的考核。
专业技能课、核心课程必须有考试环节。
(四)格式要求
为确保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规范性,请遵循以下格式:一级标题4号宋体加粗,二级标题小4宋体加粗,正文5号宋体;行距20磅;表格内容5号字体,表格名称及表头5号宋体加粗,单倍行距。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既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修订。教学进程表确定的课程名称、教学环节、学时学分、授课时间、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关于对第五、第六学期顶岗实习期间网络课程建设的说明:为提高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教学指导的实际成效,于2014级开始,取消第五、六学期网络课程学时学分在教学进程表上的体现内容,学院招就处、心理健康中心配合各专业教学团队围绕学生顶岗实习期间所需完成的专业设计以及就业指导、心理指导、企业工作指导等内容以专项课程资源建设立项的方式组织申报和建设。2013年已获立项的网络课程请各单位按时按量完成,优质教学资源可按省厅要求推荐精品资源、精品课程立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