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推进素质教育公选课的发展,现拟在全院范围内由教师自行申报担任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素质教育公选课责任教师。素质教育部将汇总申报情况并报学院批准同意后,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开设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素质教育公选课。请各系(部)、处(室)积极动员,并认真组织教师做好申报工作。
一、开设素质教育公选课的目的
素质教育公选课和专业课、公共选修课同为我院教学计划的组成部分。开设素质教育公选课是为了深入推进我院“1+2N”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二、申报素质教育公选课责任教师的要求
担任素质教育公选课的责任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或具有一定的专长和研究能力,具备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
(二)具备比较丰富的教学经验;课程有实验要求的,教师应有从事实验教学的经验。
(三)上年度教学考核称职。
(四)每门课程的责任教师为1名,责任教师应是主讲教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选择多位主讲教师并报素质教育部审核批准后组成该门课程的教学团队进行教学。
(五)教师公选课课时及酬金参照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各系(部)、处(室)在教师中作好动员工作,鼓励教师积极申请,也可推荐校外其他老师,开出高质量、高水平的课程。
(二)各系(部)、处(室)组织申报教师填写申报表,并报素质教育部。
(三)以前已开设过素质教育课程的教师,如继续开设该门课程只需在素质教育部签字确认即可,无须再填写申报表。
(四)素质教育部将申报表进行汇总后,经学院研究确定开设课程及责任教师。
四、申报规范
每门课程填写一张申报表。申报教师须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任课申报表》(附件)一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一份。申请表要求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
五、申报课程范围和条件
(一)素质教育公选课应以课堂授课、讲座、实训操作、考证等多种形式开课。
(二)必须符合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具有时代特征;能够反映所开设学科的发展成果或与交叉学科结合的发展趋势。
(三)内容涉及人文社科、自然科学等知识,类别不限,有助于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具有知识性、应用性和实用性。
六、申报期限
受理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22日下午4点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见《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素质教育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暂行)》。
八、素质教育部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学院综合楼624素质教育部办公室
联 系 人:胡东坡
联系电话:84811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