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毕业设计、顶岗实习管理条例》,为了更好地规范、执行该管理条例,本着服务我系师生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各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工作量及职责要求
1、各专业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指导教师安排情况
服装设计专业:何义忠(指导4人)、胡晓兵(指导4人)、 张蕾(4人)、 曾莉(指导5人)
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刘吉林(指导26人)、索传新(26人)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石平(指导22人)、谢静(22人)
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徐冬(指导8人)
2、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指导教师负责学生的开题工作。指导教师结合自身实际、学生实际、实习工作实际提出供学生选择的毕业设计题目范围(每3个学生一个题目供学生选择),也可以根据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与专业相关的毕业设计题目(须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毕业设计题目要求在6月12日前交系上备案,指导教师应在6月19日前集中召集学生进行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开题的前期指导工作。如果学生自己选择毕业设计课题必须在9月15前与指导教师协商确定。
(2)、学生在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应采用个别指导、集中指导或远程指导等方式对毕业设计的报告提出指导性意见,可通过学院顶岗实习平台上传教学资源对学生进行远程指导,每次指导工作填写相关表格。
(3)、在成都地区顶岗实习的学生,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与学生电话交流一次,每季度实地走访学生实习单位一次,了解学生完成毕业设计和顶岗实习情况,填写教学检查记录,上述地区以外的顶岗实习学生,指导教师每月至少与学生电话、qq等方式交流两次,完成远程指导工作,成都市以外的顶岗实习学生的实地指导检查工作由指导教师将学生名单报上报系部,待系部与教务处协调同意后确定实地指导检查工作方案后方可实施。
(4)、在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工作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检查学生毕业设计相关材料(毕业设计开题报告、毕业实习检查记录、毕业设计各阶段稿件及材料),督促学生登录学院顶岗实习系统完善实习相关信息。11月底前收一稿、3月底前收二稿、4月底前收终稿、成绩评定表)。
(5)、完成对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和顶岗实习过程的评定,综合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情况给出实习成绩。实习成绩由毕业设计成绩(50%)+顶岗实习成绩[(实习单位意见60%+指导教师意见(40%)*50%)]合成。
(6)、学生实地检查及毕业设计指导费用发放标准依照学院财务处规定按月统计发放(具体见2013级应用技术系实习检查发放规定)。
二、管理工作联络处及辅导员工作职责
1、管理工作联络处教师
负责实习期间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各类信息的追踪、收集、统计报送等工作。做好毕业设计、顶岗实习期间指导教师相关表格、文档的分发、收集和毕业成果的存档工作。做好学生实习期间关于教学、评优等管理规定的解答工作。参与学生顶岗实习联系检查工作。
2、辅导员
(1)、做好学生毕业设计及顶岗实习的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学习《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实习生管理制度》并签订《实习承诺书》、寄发《告学生家长书》、填写《毕业(顶岗)实习准备工作记录》,及时掌握、了解学生实习单位和实习情况并记录在案;协助校内指导教师的毕业设计及顶岗实习工作的前期组织和开展工作;与实习学生定期保持联系,及时把学校相关信息告知每一位学生,每半个月至少与实习学生联络一次(网络、电话、短信、实地走访),并如实填写《毕业(顶岗)实习联系工作记录》;做好实习期间学生奖(助)学金、评优、重修补考、档案整理等工作。
三、毕业设计、顶岗实习要求
1、指导教师参照我系下发的毕业设计任务书(样式),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下达课题,确保每个学生都能通过毕业生设计、顶岗实习取得较大收获。
2、指导教师的选题应体现高职应用型和技术型人才培养的特点。选题应具备不同难易程度,其梯级应与学生的分层、分类相对应。
3、毕业设计格式要求见相关文件要求。
应用技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