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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秋签课教学秘书系统填报指南

2016年04月27日 11:34  点击:[]

 

系统在排课时主要参考的指标:总学时、周学时、周次、教师、教室类别,其中总学时由系统预先根据教学计划自动生成。

1、排课类别:默认小教学班上课,即排课类别里面的普通,同一个专业有1个以上的班级才会涉及到这一项,或者两个专业上同一门课也涉及到。如需合班,请在备注里面说明,如“普通话 13电子商务1 13电子商务2”,中间为空格;如在一个教学班级里面还需分组,请提前说明

2、周次、周学时:

课表的编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填写周次和周学时的时候应把握一个原则,即周次和周学时的乘积应等于总学时,如有特殊情况请告知教学科。

学分学时比为1:16,且采取常规教学安排的课程,原则上周次填写1-16如课程采取模块化教学的方式集中授课,也应确定周次(第几周上)和周学时(1周上多少节)。如某综合实践类课程要求在第7周集中授课,则其他常规课程的周次应为“1-6,8-17”。

3、人数:人数指的是同一时段同一教师教学班最多可以容纳的学生人数,系统自动排课时系统根据该人数选择教室。因此,建议单独教学班授课的课程此处填写为班级人数。

4、教师:填写授课教师的名字。系统允许一门课程多位教师授课的情况。

5、教室类别:自行选择。系统里的教室类别注意区分校区,包括多媒体教室(基础部)、多媒体教室(机投),普通教室(基础部)等,如需实训室,应选择相对应的具体实训室,在系统里面,实训室的“教室类别”一般和“教室名称”一致;如有新建的实训室,系统里面没有显示,请提前说明。[注:专业课程在选择机房的时候请选择系上的机房,或普通机房(基础部)]

     6、注意事项:周次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结尾不要加上“周”字;周次中间有间断的请以逗号隔开,如“1-57-16”,不要用分号;输入标点等符号时,请以半角模式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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