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在排课时主要参考的指标:总学时、周学时、周次、教师、教室类别,其中总学时由系统预先根据教学计划自动生成。
1、排课类别:默认小教学班上课,即排课类别里面的普通,同一个专业有1个以上的班级才会涉及到这一项,或者两个专业上同一门课也涉及到。如需合班,请在备注里面说明,如“普通话 13电子商务1班 13电子商务2班”,中间为空格;如在一个教学班级里面还需分组,请提前说明。
2、周次、周学时:
课表的编排严格按照教学计划进行。在填写周次和周学时的时候应把握一个原则,即周次和周学时的乘积应等于总学时,如有特殊情况请告知教学科。
学分学时比为1:16,且采取常规教学安排的课程,原则上周次填写1-16;如课程采取模块化教学的方式集中授课,也应确定周次(第几周上)和周学时(1周上多少节)。如某综合实践类课程要求在第7周集中授课,则其他常规课程的周次应为“1-6,8-17”。
3、人数:人数指的是同一时段同一教师教学班最多可以容纳的学生人数,系统自动排课时系统根据该人数选择教室。因此,建议单独教学班授课的课程此处填写为班级人数。
4、教师:填写授课教师的名字。系统允许一门课程多位教师授课的情况。
5、教室类别:自行选择。系统里的教室类别注意区分校区,包括多媒体教室(基础部)、多媒体教室(机投),普通教室(基础部)等,如需实训室,应选择相对应的具体实训室,在系统里面,实训室的“教室类别”一般和“教室名称”一致;如有新建的实训室,系统里面没有显示,请提前说明。[注:专业课程在选择机房的时候请选择系上的机房,或普通机房(基础部)]
6、注意事项:周次请以阿拉伯数字填写,结尾不要加上“周”字;周次中间有间断的请以逗号隔开,如“1-5,7-16”,不要用分号;输入标点等符号时,请以半角模式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