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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应征入伍大三学生学籍保留及毕业相关事宜的通知

2017年10月26日 18:58  点击:[]

 

近年来,随着国家各项优惠政策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在校生应征入伍。为更好地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便于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将我院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应征入伍的大三学生学籍保留及毕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在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应征入伍的所有大三学生均须按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之有关规定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手续,学院为其保留学籍至退伍后两年,学生退伍后的当年和第二年九月可以申请复学。根据国家及学院相关规定,应征入伍学生在休学(保留学籍)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学生待遇,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已经参加的考试、考核成绩不予认定。

2. 按照《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学生应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方可准予毕业。因此,对我院毕业(顶岗)实习期间应征入伍的大三学生,学生退伍后应到校办理复学手续。学院恢复其学籍后方可参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和考核。按照国家关于大学生入伍相关优惠政策,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经学生本人申请,凭《退伍证》可直接获取毕业实习成绩。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后经各系考核、登记并提交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后方可进行毕业审核,审核通过的,准予毕业;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参加相应的补考、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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