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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跨校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

2018年05月08日 15:55  点击:[]

 

 

各院系:

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8]178)文件精神,及学院与西华大学、四川音乐学院签订的跨校“专升本”协议书的相关规定,我院专科学生在第三学年结束后通过选拔,普通类学生可以升入西华大学,艺术类学生可以升入四川音乐学院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选送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志超

副组长:李松波 江霞

  员:薛鋆何雯 刘顺才 龙芹

二、“专升本”的对象

2018届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

三、基本选拔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以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为准),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身心健康。

同时符合以上三项条件的我院2018届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学生可以申请跨校“专升本”。

四、报名、考试、录取

(一)免试推荐

对入伍并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实行免试录取。免试推荐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预录取名单,在学校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批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在秋季开学时升入本科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

(二)报名

1. 2018届专科毕业学生(免试推荐除外)申请“专升本”,必须参加对应本科院校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符合基本选拔条件的学生由各系负责推荐。在5816:00前送将推荐名单报至教务处,按第4点计算的专科阶段成绩和符合第五条奖励加分条件的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送教务处审核。逾期不再补报。

2.“专升本”考试的考生报名考试费:80/生,请各系到教务处519室开具交费通知单,并于5912:00前将报名考试费交至学院财务处。

3.“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涉及“专升本”的学生要参加西华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统一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1)西华大学:

西华大学“专升本”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考生

类别

5269:00-11:00

526

13:00-15:00

526

16:00 -18:00

理工大类

一般理工类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应用

数学类

大学英语

数学综合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类

大学英语

高等数学

计算机综合

文科大类

英语类

英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日语类

日语综合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汉语言文学类

大学英语

汉语言文学综合

计算机应用

艺术类

大学英语

大学语文

计算机应用

教育学类

大学英语

教育学

计算机应用

经管类

大学英语

经济数学

计算机应用

备注:“工程造价”专业考“高等数学”;“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参加一般理工类考试、划线,升入“环境设计”专业。

2)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考试笔试和面试科目的考试内容、考试方式与2017年保持不变。其中笔试为《艺术综合知识测试》和《时事政治》两部分考试内容组成一份试卷,《艺术综合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艺术学概论(第4版)》(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上篇、中篇。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4.“专升本”成绩计算

1)西华大学: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精神,西华大学专升本成绩由原专科阶段的必修课程(学分制的)或考试课程(非学分制)成绩占20%(实践环节由于其计算的差异性较大,本次暂不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成绩占80%计算。专科阶段2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首先计算各门必修(或考试)课程的成绩之总和(不同专业其总和课程门数可能有不同),将成绩总和除以计算的课程门数,得到课程平均成绩,再乘以20%算出专科阶段成绩(计算的课程中,如果有通过补考或重修方才合格的〈无论分数高低〉,均按60分纳入计算);专升本考试8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本次考试3门课程成绩之和除以3,得到平均成绩,再乘以80%算出专升本考试成绩。

2)四川音乐学院:原专科阶段的平时成绩或考试课程成绩占40%,“专升本”考试成绩占60%

专科阶段40%成绩的计算方法是:平时成绩只计算第一至第五学期的专业(基础)课考试成绩,并取平均分。各专业(方向)平时成绩包含的专业课或专业基础课的课程由相关院系根据本专业(方向)的特点和能较科学地体现学生专业学习水平自行决定

5.录取

西华大学:以考生专科阶段20%的成绩、专升本考试80%的成绩和奖励办法中的奖励分,三者相加后的总成绩进行排名。综合学生素质,按照西华大学划定的录取资格线,结合西华大学与对口专科学校办学条件、计划完成情况、专业差异、人才培养标准等,确定各类别各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专升本”拟录取名单,经我校张榜公布后由西华大学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批。。

四川音乐学院:统考科目和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上线的情况下,专业课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按64比例组成“专升本”专业总分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如果个别专业(方向)人数较少或专业成绩太差,不能体现“专升本”选拔优秀学生的原则情况下,本着着重专业水平选拔,录取计划可在总计划中调配使用。

6.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川普通高校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5431号)要求,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50%。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取消录取资格

(1)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省教育厅及学校“专升本”文件精神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2)在公示学生名单中,若有本期课程首次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专升本”资格。

(3)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申报“专升本”学生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将立即取消该生录取资格。

(4)对取消专升本资格的名额,不实行顺序递补。

8.提交相关材料

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同意“专升本”的学生,在秋季开学后升入相应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本科三年级学习。同时将“专升本”学生档案材料、新生录检表及专科应届毕业生各学期所学课程、课程学时、课程学分和课程成绩送往本科院校教务处。

五、奖励办法

1.西华大学:

1)在校期间获得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奖励,或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给予奖励分4分。

2)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以就读院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第一完成人)获得发明专利、公开发表与专业相关的论文,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奖励项目

奖励分值

备注

国家发明专利

3

获得专利授权

公开发表论文

(核心期刊的认定以西华大学图书馆的认定为准)

3

核心刊物

0.5

一般刊物

凡符合选拔基本条件的专科生在校期间,在‘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中获奖,或CET-4(英语专业学生CET-6)合格、国家或省计算机二级证书获得者(非计算机专业),按下表给予奖励分,同时获多种奖励加分条件者,只按最高一类加分,同一种奖励多次获奖者,只计一次,不重复加分计算。

 

奖励项目

获奖等级

奖励分值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数学建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电子设计竞赛

国家级

5

省一等

3

省二等

2

CET-4

(英语专业学生CET-6

合格

1.5

全国或省计算机二级

(非计算机专业)

证书

1.5

   2.四川音乐学院:据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政策,对在校期间同时获得“省优秀毕业生”和“国家奖学金”的艺术类专科毕业生,学生本人提交申请,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可以免试录取到四川音乐学院本科阶段学习。原则上免试录取学生计划单列。

六、“专升本”学生入学须知

1.按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03]21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的通知》和2007年教育部《高校学生获得学籍及毕业证书政策告知》的相关要求,毕业时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毕业证书,且毕业证书填写为“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2.按省教育厅川教函[2017]182号文件精神,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根据西华教字[2012]75号文件精神,升入我校本科学习的学生,专科阶段所修全部课程学分认定为升本专业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4%左右。

3.按川教函[2018]178号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8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升本”学生按升入的同年级和同专业学生缴费标准交纳费用。

5. 西华大学“专升本”学生就读校区:专升本学生就读校区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原则上成建制的专业就读于彭州校区,不成建制的专业插班就读于校本部。

七、名额及对应本科专业

专科毕业学生升入本科的专科生计划数控制在“应届毕业生总数的6%以内”,专升本专业以上报四川省教育厅审核批准下达的正式计划专业为准。

西华大学对口“专升本”专业

 

专科专业名称

本科专业

考生类别

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

经管类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经管类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经管类

服装设计

产品设计

艺术类

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

一般理工类

会计

会计学

经管类

会展策划与管理

市场营销

经管类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类

建筑工程管理

工程管理

一般理工类

金融与证券

投资学

经管类

酒店管理

工商管理

经管类

连锁经营管理

工商管理

经管类

旅游管理

工商管理

经管类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服务工程

一般理工类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汽车服务工程

一般理工类

软件技术

软件工程

计算机类

商务管理

工商管理

经管类

涉外旅游

市场营销

经管类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经管类

投资与理财

投资学

经管类

文秘

汉语言文学

汉语言文学类

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

经管类

物业管理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经管类

营销与策划

市场营销

经管类

应用电子技术

信息工程

一般理工类

八、“专升本”考试纪律

考试纪律严格按西华大学和四川音乐学院“专升本”考试相关要求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严禁请人代考和代他人参加考试。一经发现,将按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取消“专升本”资格,开除学籍,不能毕业,处分材料装入学生个人档案。

九、组织要求

选拔工作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选拔参加考试的学生及拟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必须经过学院张榜公示程序,增强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对张榜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和涉及的争议,都要认真调查并及时处理。各系务必做好“专升本”的动员宣传工作,将“专升本”政策传达到毕业班全体学生,并严格按文件选拔条件及要求进行推荐,确保我院“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整个“专升本”工作中,各系领导及相关人员不得违规答应学生的不合理要求,不得在“专升本”选拔推荐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接受学生吃喝宴请,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贿赂,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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