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室):
为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共青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身社会实践,真正实行“理实”一体教学,从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适应社会的能力。经学院院长办公会商议,决定于2013年4月28日至5月4日期间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实践活动周主题
(一)思想政治课教学社会考察实践(限12级)
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培养学生正确全面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鼓励学生利用假期走基层、看变化,深入西部、农村、基层,对基层普通群众开展深入访谈调研,了解基层群众的生活、工作情况,倾听他们对于当下生活的感受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引导大学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社会热点和民生需求,开展社会考察和调查研究,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社会现象,提高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大学生形成自己的社会责任与理想。具体目的要求由思政处制定安排。
(二)专业课教学社会考察实践(限11级)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指导学生通过深入企业、深入职业岗位的社会考察实践活动,使学生认识和把握本专业课的教学目标和内容,了解相关职业岗位的胜任要求,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学习主动性,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具体目的要求由各系制定安排。
二.参加对象和活动内容
(一)参加对象
2011、2012级所有在校学生。
(二)思想政治课方面
学生可深入所居住社区或村镇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通过广泛开展学习、参观、实践等多种形式,调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家乡建设的巨大成就及面临的问题,了解基层改革开放进程及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发展现状,了解民生,重点选取基层、家乡发展的某一方面进行调查并完成调查报告,并结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理论联系实际,展望未来,对未来生活提出愿景及建议。活动方案请于4月23日前经思政处处长审查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专业课教学方面
各系安排1-2门专业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本课程的专业和教学需要安排学生“五.一”实践的活动,活动内容和形式不限。活动方案请于4月23日前经各系主任审查后报教务处教学科备案。
三.活动要求
(一)各系、思政处要对社会实践活动周作出具体安排,要分年级或专业、班直接布置到学生,向学生讲清楚意义、目的、形式、方法和要求,要明确指定老师对学生的调研报告、论文、心得体会等文章的撰写给予指导或辅导。学生撰写材料的内容可以是思政课的,也可以是专业课的,也可以是思政课和专业课两方面结合的。
(二)学生于5月5日晚19:00返校,5月6日正常行课,5月14日前上交此次活动的文字材料(含电子档)及影像资料。调查报告至各系、思政处,字数为2000字左右。思政课老师和相关专业课老师要认真进行评阅,成绩计入思政课和相关专业课的课程实践成绩。
(三)请各系、思政处在所有学生的上交的调查报告中评选出10篇较为优秀者,于5月21日(星期二)前汇总上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四)学院教务处将组织对此次“五.一”社会实践调查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五)学院成立“五.一”社会实践活动周指导小组,由学院领导、党院办、教务处、思政处、学生处、各系的负责人组成。教务处为牵头处室,思政处、学生处、各系为协助处室,并负责有关具体工作。
组 长:李建川刘纯龙
副组长:唐明建 周仲文 康敏
成 员:陈礼军 杨志超 黄明元 涂捷 夏兰 石平 周勇
谭征 符又仁 刘佳 曲雅俐 吴方 何敏 张倩 梁蓉
请各系、思政处要明确一位负责人负责本项工作,要高度重视此次“五.一”社会实践活动周工作,认真动员布置,积极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周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