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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结构与委员候选人民主推荐及委员选举办法

2014年12月22日 11:14  点击:[]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经校长办公会同意,我校学术委员会组成结构为:由13名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且年龄为男56岁、女51岁以下(以20141231日截止计算),有一定学术成果的人员组成,有广泛的学科代表性和公平性,且具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其中,担任院级领导、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的委员3人;系、处负责人(含副职)委员3;学院专任教师委员7人。

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经校长办公会原则同意,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民主推荐及委员选举办法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推选产生办法

根据学校实际,分类产生委员:

(一)担任院级以上领导职务、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的3名委员的产生

符合委员任职条件的院级领导、教务处、人事处负责人,由学校审定后产生。

(二)担任系、处负责人(含副职)的3名委员的产生

1.分别由系、处推荐符合委员任职条件的负责人6名作为委员候选人,其中基础部和思政处共推荐1人;院办、信工系、旅游系共推1人;学生处、院团委、信息中心推荐1人;应用系、艺术系推荐1人;经管系推荐1人、工管系推荐1人。

2.公示提名委员候选人,报学校审定候选人名单。

3.召开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大会,差额选举3人担任委员。

(三)其余7名委员的产生

1.在未担任副处及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

2.根据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构成,确定按以下四大类学科分类:

1)教育类(含心理、教育技术、外语)

2)管理类(含旅游酒店、金融证券)

3)理工类(含工程、技术、计算机科学)

4)艺术类(含服装设计)

3.考虑上述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和系、处负责人中已产生委员的学科类别,按10个候选人名额,分别确定四大类学科候选人名额;召开各学科大类专业技术人员大会,按分配名额公开推选本学科大类委员候选人;公示提名委员候选人,报学校审定候选人名单。

4.召开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大会上差额选举产生7名委员。

二、学术委员会委员选举程序与办法

1.召开全院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大会正式选举。

2.介绍候选人名单产生过程。

3.宣布选举办法

①与会人数超过应到人数一半以上,会议有效。

②选票一(6人中选举担任系、处负责人的委员3名)投3票或少于3票为有效票,多于3票为无效票;选票二(10人中选举未担任副处及以上领导职务的委员7名)投7票或少于7票为有效票,多于7票为无效票。

③候选人得票过半数且得票多者当选。

④若出现最后两名委员候选人得票数相等情况,进行第二轮投票确定最后一名委员。若第一轮当选委员总数不足13人(除学校审定3名,实际为10人),进行第二轮投票增补不足委员。

4.通过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人选。

5.分发选票。

6.与会人员填票。

7.投票。

8.在监票人监督下唱票、计票。

9.宣布选举结果。

10.选举结果报校长,校长颁发聘书聘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与学术委员会委员。

上一条:关于2014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和归档的通知 下一条:学术委员会候选人报名填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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