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充分调动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院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依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并结合我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全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系在岗的辅导员。
二、考核时限
考核辅导员2015年的工作。
三、考核内容
依据辅导员工作要求、工作职责和工作效果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式
辅导员考核采取个人自评、学生评议、任课教师评议、系部评议、学生处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内容根据辅导员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确定量化考核表,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满分100分。
1.个人自评:辅导员对照辅导员工作要求和职责,对本人一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撰写工作总结一份。个人自评作为考评的依据,不计入考评总分。
2.学生评议:
请各班学生于12月11日至12月18日评议期间,登陆我院官网的“评教系统”(pj.schxmvc.com.cn),在“辅导员评议”栏目下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量化表(学生评议用)》。在评议期间,辅导员所带学生40%以上对辅导员进行了有效评价,则此项评议结果有效。学生评议结果占总分的20%。
3.任课教师考评:由各系组织,从辅导员所在班级中抽取40%的任课老师对其进行考评(辅导员本人不在场),由该任课教师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量表(教师评议用)》,并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10%。
4.系(部)考评: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效果, 结合辅导员个人自评及辅导员填写的《辅导员工作手册》、《班团会记录本》等完成情况,组织系部评定并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量表(院、系评议用)》,并根据《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加分表》的统计情况,汇总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盖系章后报学生处。此项考评占总分的25%。
5.学生处考评:学生处按照平时掌握的辅导员工作情况(如工作完成情况、会议参加情况等)组织相关职能处室对辅导员进行评议,填写《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量表(院、系评议用)》,并根据《辅导员工作量化考核加分表》的统计情况,汇总统计出每位辅导员的得分。此项考评占总分的45%。
6.辅导员所带学生全是毕业年级的,学生评议和任课教师考评省略,学生处考评占总分的60%,系部考评占总分的40%。
五、考核结果
1.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考核总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60分—70分为合格,71分—80分为中等, 81-90分为良好,91分以上为优秀,考核总成绩为良好以上者有资格参加优秀辅导员评比。
2.考核结果与辅导员津贴发放挂钩。
六、工作要求
1.各系成立考评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辅导员津贴发放办法》,了解考评内容、标准、程序和要求。
2.认真查阅《辅导员工作手册》、《班团会记录本》和辅导员个人获奖情况等材料。
3.考评时注重考核辅导员平时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和工作实绩。
4.各系12月18日前完成本系辅导员考核工作,并将各考核表连同辅导员工作总结、《辅导员工作手册》、《班团会记录本》送交学生处。
学生处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