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清明节即将来临,为确保全院师生共度安全、文明、和谐的节日,根据相关文件和学院安排,现将有关放假安全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从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4月4日晚19:00各班级正常召开班会,所有学生须按时返校,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并请假。4月5日12:00前,各系将学生返校情况以纸质文档上报学生处。
二、各系、班级应在学生离校前组织召开班会,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并掌握本系学生离校和留校人数。
三、各寝室成员离校前要整理好个人物品,放置有序,衣柜、抽屉、箱包上好锁。不要在寝室里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寝室最后一个同学离开宿舍时,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窗、锁好门。
四、留校不回家学生,要主动配合学院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并自觉遵守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严禁晚归或彻夜不归,有事必须提前到宿管老师处请假。
五、清明节期间参加祭扫活动时要遵守当地相关规定,不要把火种带入林区,在墓区内用火或鞭炮等须小心谨慎,注意安全。做到文明祭扫,不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六、春季是流行传染病的高发季节。放假期间,尽量不到人员拥挤、混杂的地方,讲究个人卫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回家和返校途中要提高安全意识,保管好自己的行李,防止上当受骗。
希望同学们妥善安排好假期生活。祝全体师生节日愉快!
学生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