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工委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以“五创五带头”为载体开展“共产党员示范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院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部署,学院将开展师生党员“五创五带头”示范行动。
一、总体要求
“五创五带头”示范行动,通过组织引导广大师生党员立足岗位和自身实际,在科研、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创先争优、带头示范,把合格标尺和党员先锋形象立起来、树起来,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学院发展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凝聚起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根据学院实际,决定在一线教师党员中创建“教育教学先锋岗”,带头教书育人;在科研工作党员中创建“科研攻关创新岗”,带头攻坚克难;在职能部门党员中创建“管理服务模范岗”,带头尽职尽责;在后勤服务党员中创建“保障服务标兵岗”,带头服务师生;在学生党员中创建“成长成才进步岗”,带头求学上进希望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高尚人格感召群众、带动群众。根据系(部)、处(室)工作职责范围,学院在各系(部)、处(室)内分别设立示范岗,指标见附件2。
三、工作措施
上述各部门、党支部对设置的“示范岗”进行酝酿讨论,结合本岗位业务和工作实际,对照示各“示范岗”创建标准,在本部门内推选示范岗,可以是专业教研室、科室、办公室或党员个人,初步确定“示范岗”和拟上岗党员,在5月30日前报学院党院办,经学院审批通过授予“示范岗”标牌。
各“示范岗”自授牌之日起,在工作岗位公开悬挂标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示范岗若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工作中发生较大责任事故、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其它严重影响示范岗形象的,学院予以撤销称号,收回标牌。
通过设立示范岗,弘扬先进、树立典型、引导全体党员积极真正在“五创五带头”示范活动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工作中创一流业绩,从而在群众中形成良好的党员形象,增强党员的向心力。
附件:1. 各示范岗基本条件
2. 各系(部)、处(室)示范岗设立指标
中共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5 月19日
附件1
各示范岗基本条件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能密切联系师生,关心师生生活,帮助师生解决实际问题。
1.教育教学先锋岗创建标准: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教研教改成效明显,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集体意识、团队精神、协同能力突出,有较强的集体工作激情和创造活力。教学质量、研究成果显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切实执行教师、党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教学责任事故。
2.科研攻关创新岗创建标准:集体意识、团队精神、协同能力突出,科研创新能力强,科研团队水平高,科研成果在质量上、项目上突破大,产学研效果好,科研业绩突出。切实执行教师、党员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及学术不端行为。
3. 管理服务模范岗创建标准: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能从大局出发,服从安排,工作中勇挑重担。团结协作,开拓进取,能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工作效率高。服务意识强,工作态度热忱,待人处事讲究文明礼貌,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能坚持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岗位形象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
4. 保障服务标兵岗创建标准:热爱后勤事业,精通本职工作,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讲究工作技巧,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群众满意度高。苦练职业技能,积极参加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技能。爱岗敬业,工作积极,任劳任怨,努力学习,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无违法违纪行为,无责任事故。
5. 成长成才进步岗创建标准: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所学专业,能力发展突出,热心为大家服务,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配合教师做好教学工作,主动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在班级学习中起到带头作用。认真履行学生工作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班级、院系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附件2
各院处示范岗设立指标
| 系(部)、处(室) |
教育教学先锋岗(个) |
科研攻关创新岗(个) |
管理服务模范岗(个) |
保障服务标兵岗(个) |
成长成才进步岗(个) |
| 经济管理系 |
1 |
1 |
1 |
|
1 |
| 工程管理系 |
1 |
1 |
1 |
|
1 |
| 应用技术 |
1 |
1 |
1 |
|
1 |
| 信息工程系 |
1 |
1 |
1 |
|
1 |
| 旅游系 |
1 |
1 |
1 |
|
1 |
| 艺术系 |
1 |
|
1 |
|
1 |
| 党院办 |
|
|
2 |
|
|
| 院团委 |
1 |
|
1 |
|
|
| 人事处 |
|
|
1 |
|
|
| 教务处 |
|
1 |
2 |
|
|
| 学生处 |
1 |
|
1 |
|
|
| 财务处 |
|
|
1 |
|
|
| 招就处 |
|
|
1 |
|
|
| 校企合作办公室 |
|
|
1 |
|
|
| 资产办 |
|
|
1 |
|
|
| 保卫处 |
|
|
1 |
|
|
| 后勤管理处 |
|
|
|
1 |
|
| 基础部(思政处) |
1 |
1 |
|
|
|
| 培训部 |
|
|
1 |
|
|
中共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6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