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肺结核病传染性强,病程长,严重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肺结核病是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肺部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一般是由于吸入传染源咳嗽、喷嚏、大声说话时喷出的含结核菌的飞沫而感染,表现为低热、消瘦、乏力等全身症状与咳嗽、咯血等呼吸系统表现。肺结核病若能及时诊断,并予合理治疗,大多可获临床痊愈。
此值秋冬结核等传染病高发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秋季学期学校卫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7】534号),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迅速对结核病加强排查和防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控制结核病在学校流行;对传染病疫情瞒报、漏报的,根据文件精神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排查
重点了解全体学生是否有咳嗽、咳痰、咯血或血痰、发热、盗汗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发现可疑症状后,应当敦促学生尽快诊断治疗,并及时报告所在院、系,同时要追踪了解学生的诊断和治疗康复情况。如果监测发现学生为肺结核或疑似肺结核,应当立即报告学生处。
二、防控
1. 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当及时组织开展在校师生密切接触者的筛查工作,要密切关注与确诊病例同班级、同宿舍、同楼层学生的健康状况,宣传并要求学生进行自我观察,一旦出现咳嗽、咳痰等肺结核可疑症状,应当及时就诊。
2. 对接受预防性治疗的在校学生,辅导员应当在医疗机构的指导下督促其按时服药,定期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投随访复查。
3. 加强公共场所通风、改善环境卫生,做好消毒工作。加强公共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通风是学校环境卫生的重要措施。通风包括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两种形式,自然通风在条件允许下应持续进行,否则应每小时通风10分钟以上,每天通风时间不少于70分钟。可通知学校后勤管理处对通风不良的教室、宿舍等采取紫外线照射消毒、或选用0.5%~1.0%过氧乙酸溶液熏蒸或过氧化氢复方空气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或采用熏蒸或超低容量喷雾的方法进行处理,原则上不建议每日使用化学消毒剂进行空气消毒;要对地面、教室桌椅及其他用品进行消毒。
学生处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