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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技术系学生会章程

2011年09月28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应用技术系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团支部指导下的团结带领全系学生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约束的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党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全心全意为我系同学服务,建设校园精神文明,为使同学们成为具有时代感和责任感,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人才而努力。

    第三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四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党的教育方针,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团支部的指导帮助下,带领全系同学刻苦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创建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文化氛围。

       2.结合本系学生的特点,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同学们的大学生活,引导全系同学走健康成才的道路。

       3.围绕学校中心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开展活动,维护学校稳定,促进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优化育人环境。

       4.在维护学校和我系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维护我系广大同学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应同学们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同学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同学的合法权益。

       5.加强师生、同学之间的相互了解。并进行与其他系学生会和院学生会的交流和合作。

 

第二章 

    第五条:凡自愿并以加入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应用技术系学生会,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会成员。

    第六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在本会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可以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实行民主监督。

       3.有要求本会提供正当权益保障和服务的权利。

       4.有参加本会的各项活动、利用本会设施的权利(需提出申请)。

       5.有参与讨论和旁听学生会内部重大事务决定的权利。

       6.可以申请提出退会,但需说明理由,并提交书面报告。

    第七条:会员的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服从本会领导,完成本会安排的工作任务。

       2.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虚心听取本会内外的意见,做好本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3.关心、支持并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遵守各类校纪校规,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与生活秩序。

    第八条:会员期限与会员资格的取消:

       1.普通会员任期不得超过两年,最长期限到大二第二学期结束。

       2.担任系会干部的人员,期间内留用不得超过两年,最长期限到在大二第二学期结束。

       3.毕业班(大三)学生最后一学年不得留用。

       4.对违反校纪校规,并受到学校处罚的本会成员,将进行劝退,并取消其会员资格。

       5.会员因各种原因长时间离校(半年以上),未与系会负责人说明,其会籍自然取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应用技术系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应用技术系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设立下列职能部门: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勤工部、社团部共八个部门,其中秘书处直属于主席团。

第十条:部门人员安排:

       1.本会由一名主席,一到两名副主席组成主席团。各个部门分别由一名部长,一到两名副部长和若干名干事组成。

       2.本会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经由主席团决定,进行各部人员之间的调动。

       3.主席团为本会最高管理机构,领导各部展开各项工作与活动。

       4.各部部长负责本部的全面工作,拟定本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是应用技术系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应对本会及全系同学负责。

    第十二条:应用技术系学生会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通过例会商讨,经报团支部领导决定,进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调整。

 

第四章 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例会制度:

       1.应用技术系学生会能够定期召开主席团、部长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其中包含一次由应用技术系团支部领导参加主持的全体成员大会),讨论本会的各项工作。其中主席团、部长会议每两周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每月一次。每次例会召开时间、地点由主席团决定。

       2.除以上规定例会外,如在举办活动期间或有紧急事件需要传达等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如需全体成员参加,则由主席团负责召开;如部门策划、商讨活动,由本部部长负责召开会议,并将会议记录移交秘书处。

       3.对于每次例会,秘书处将负责考勤工作,并做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认真详实。在每学期结束时,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并提交书面总结。

       4.会议进行过程中,请与会者自觉将随身携带的手机关闭、静音或调成震动,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与会者签到,有事需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可无故请假,不可无故缺席、迟到。若无故缺席或迟到则依系学生会章程进行相应处罚。
       5.
系学生会的会议应遵循高效务实,切实解决问题的原则。会议鼓励自由发言,但要严肃认真,切实有效,言简意赅。

    第十四条:考勤制度:

       1.召开例会时,应提前五分钟到会,所有会员必须准时到会,由秘书部进行考评。
       2.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考核对象为系学生会所有会员。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平时活动考勤同签到制度。
       3.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会员任免、奖罚的重要依据。一学期考核成绩在8分以上的为优秀会员,6分以上的为合格会员,4分的将给予警告批评,0分将开除。

       1)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缺一份扣3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书写不认真扣2分。

       2)例会迟到早退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取消会员资格。(3)组织实施活动时无故不参加者扣4分,迟到表现不好者扣2—4分。

       4)在学生中影响较差或开展工作搞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一级工作安排的扣3—5分。
      
5)向上级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2—4分。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校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4分。

       4.应用技术系学生会优秀部门评选标准见附表一。

    第十五条:请假制度

       1.全体会员要做到有事请假,事后销假。因事不能参加活动、会议时,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不得由他人代请。有特殊情况未能事先书面请假的,须先打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但事后请假无效。虽然写了假条,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的,按缺到处理。

       2.请假须向分管副主席、主席、本部部长(均可)签字确认,并将假条交于秘书部备案。

    第十六条:财务制度:

       1.财务预算:

       1)任何活动举办一周前,活动负责人都须将活动经费预算交主席团审核。

       2)预算经审核后,各部门不得擅自更改财务预算,若确实需要变更,则须以书面形式向主席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动。预算过程应降低成本,防止无因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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