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应用技术系! 返回学院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 页 系部概况 专业介绍 系部新闻 系部公告 教学考务 学生工作 实践环节 师生成果 党团之窗
    
  文章详情  

关于规范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

2017年05月03日 20:25  点击:[]

 

各系:

 为强化学生宿舍管理,培养同学们良好的生活习惯,维持正常的学生宿舍管理秩序,排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根据《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和《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出以下补充规定:

一、有下列情节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1、一学期内晚归、夜不归宿1次者。

2、一学期内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夜间大声放音乐、高声喧哗1次者。

3、一学期内不按时熄灯2次者(通报对象为全寝室成员)。

4、在插座已改造好的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存放、使用插线板1次者。

5、一学期内,在教师、宿管员、学生干部查寝过程中,被查到寝室卫生2次不合格者(通报对象为全寝室成员)。

6、在寝室内开设小卖部1次者(出售零食、副食品、饮料、酒水等)。

7、在学生干部查寝过程中,拒不配合、态度恶劣者。

8、在宿舍内,往窗外乱扔酒瓶、矿泉水瓶、废弃物等。

二、有下列情节者,给予警告处分

1、一学期内晚归、夜不归宿2次者。

2、一学期内在宿舍内酗酒、赌博、夜间大声放音乐、高声喧哗2次者。

3、未经许可、私自调换寝室者。

4、在宿舍内违规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功率在1000瓦及以上的电器,包含电吹风、卷发棒、电水壶、热得快、电饭煲等)1次者。

5、私自、恶意破坏寝室公物(包含配电箱、家具、门窗等)。

6、未经许可,擅自恢复本寝室电闸者。

7、未按时熄灯3次者(处分对象为全寝室成员)。

8、在插座已改造好的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存放、使用插线板2次者。

9、在寝室内开设小卖部2次者(出售零食、副食品、饮料、酒水等)。

10、在教师、宿管员、学生干部查寝过程中,被查到在寝室饲养宠物者。

11、一学期内,在教师、宿管员、学生干部查寝过程中,被查到寝室卫生3次不合格者(处分对象为全寝室成员)。

   凡有上述情节者,取消年度任何评奖评优和助学金评选资格。屡教不改者,将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本规定从发放之日起执行,原2014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相关规定》作废。

 

                                                  学生处

                                             2017411

上一条:关于召开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表彰大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4月“书香华新”阅读主题班会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 2008,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蜀ICP备05019117号 学院地址:成都市龙泉西河镇西江东路1号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 / 84811022 传真:028-84811022 E-mail:zjc@schxmv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