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学院决定以“强教育、查隐患、保平安”为主题在全院开展“安全教育周”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全面增强和普及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避灾自救能力,努力提高学校安全工作水平,营造安全的教育环境,促进我院教育事业和谐发展。
二、活动目的
大力营造安全教育活动氛围,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为学生安全、健康的学习和生活创设良好环境。
三、活动时间
2018年4月17日至4月30日
五、活动内容
(一)通过主题班会活动进行各类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各院(系)可通过悬挂横幅、印发安全知识传单或刊出以学生自我防护、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宣传展板等形式加强各类安全知识宣传。以交通安全、日常生活安全(如用电、用火、防溺水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社会治安教育(如防盗、防骗、防抢)、“校园贷”危害、传销组织危害、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常识、地震火灾等发生时的自救、互救知识、教学安全及校园内外活动的安全教育等内容,通过专题讲座、讨论会、辩论会等方式开展主题班会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使学生系统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广大学生安全事故的预防意识和安全事故的防范能力。各院(系)辅导员应高度重视,要按照学院下发的主题班会开展的通知,做好班会活动策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在《班团会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录。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安全与稳定
各院(系)要在活动期间全面排查本院(系)学生及学生宿舍各类安全隐患,组织本院(系)教师到学生宿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违规电器、寝室卫生、用电安全隐患等,排查不仅要在校内进行,还要延伸到校外实习学生,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逐一详细地登记,在活动期间整改完毕,无法进行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活动结束后,应形成自查报告并按时报送至学生处。
(三)建立信息畅通渠道,及时掌握信息和反馈信息
设立班级学生安全员和班级心理委员制度;务必充分利用现代网络和媒介手段,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引导,采取多种有效途径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建立有效的信息反馈体系。
(四)扎实做好班级教育与管理
做好春季流感、结核病、水痘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关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关心、关爱少数民族学生、贫困生、学习后进生,建立预警与定期反馈制度,加强与家长联系。
(五)严明校纪校规,加大学生行为管理的力度
应结合校纪校规以及《学生必读》等文件要求,加大对学生不文明行为、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的检查和督导力度,同时做好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的安全事项提醒以及学生外出实训、实习等活动的安全教育、追踪管理。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院(系)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周活动作为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学校安全责任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
2.强化督办,狠抓落实。各院(系)要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健全学生安全教育宣传、安全信息报送等安全工作制度,切实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实现重大安全隐患登记、整改全过程管理,从根本上促进隐患的全面整改和有效治理。
3.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院(系)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院(系)学生实际,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教育和自查活动,不走过场。安全教育活动周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安全自查报告和主题班会活动开展情况的视频、图片及文字资料于5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刘祎老师。
学生处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