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根据团市委要求,4月20日8时2分,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向“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支援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共青团成都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大团员缴纳特殊团费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现将团市委《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开展。
此项工作从即日起至5月13日截止。所缴纳的特殊团费由各团总支统一收缴,不得留存。院团委将特殊团费全额汇入团市委团费专用账户。
联系人: 李佳薇
电 话: 84811004
地 址: 综合楼522(学生处)办公室
附件: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成青办〔2013〕15号)
共青团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3日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缴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成青办〔2013〕15号
共青团各区(市)县委,各直属团工委,市属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委(总支、支部),各大学、中专、中学团委:
4月20日8时2分,我省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震源深度13公里,造成芦山、宝兴等县房屋严重倒塌和人员伤亡,我市部分区(市)县也不同程度受灾,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严重损失。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团组织关于开展向“4·20”芦山7.0级地震灾区捐款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支援灾区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共青团成都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广大团员缴纳特殊团费积极支援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动员
各级团组织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我市各级团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广泛动员团员青年积极缴纳特殊团费。各级团干部要率先示范,带头缴纳特殊团费。缴纳特殊团费应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不作硬性规定,不设金额界限。
二、精心组织
特殊团费由市直属团组织统一组织收缴,不得留存,全额汇入团市委团费专用账户,汇款时请注明“抗震救灾特殊团费”。(户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都市委员会;开户行:建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00812;备注:抗震救灾特殊团费)
三、强化监管
各基层团组织要及时公示特殊团费收缴情况,并按相关财务规定及时出具票据。缴纳的特殊团费将主要用于受灾地区困难团员青年的帮扶、支持灾区重建或灾区团组织活动阵地等项目。
四、做好宣传
此项工作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截止。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以及团属宣传载体、新媒体等,广泛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联 系 人:石杨 杨龑霖
联系电话:028-61310925
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