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交通学院党支部
按照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通知要求。建筑和交通学院党支部于2021年7月1日在明德楼213办公室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常锐书记主持学习活动,支部委员蒋林带领全体师生党员对《条例》进行了学习。

《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共24条、2400多字,涵盖党徽党旗生产制作、使用管理、监督问责等方面。主要包括5个方面内容:一是《条例》对制定的目的依据、党徽党旗的图案、内涵和工作原则作出规定,强调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一个党员都要维护党徽党旗的尊严。二是分别对党徽、党旗的通用尺度、应当使用情形、可以使用情形、以及禁止使用和网络使用情形等作出规定。三是明确党徽党旗知识应当作为党史学习教育、党员教育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等的重要内容,并对各级党组织和新闻、出版单位作出相应规定。四是对党徽党旗生产企业作出规定,明确制作企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在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中确定。五是对党徽党旗的配发管理、生产监管、监督问责等作出规定。同时,还以附件形式提供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和党旗的制法说明。
常书记说《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发挥党徽党旗的政治功能,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激发党员党的意识,激励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理想信念,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奋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