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华院思〔2010〕2号
各系、处:
2010年,我院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加强、改进和创新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为促进我院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校园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思想政治工作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以点带面,进一步调动我院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院决定开展2010年度学院“先进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各系处、支部推荐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者不超过两名。
2.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
3.须是到华新学院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学及管理人员。
4.由于全体辅导员将参与优秀辅导员的评选,故辅导员不在此评选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服从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决执行学院党委的安排部署。
2. 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积极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人师表。
3. 作风正。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群众基础好,在师生员工中享有较高威信。
4. 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创新,针对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法,紧密联系实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积极撰写、发表研究论文、专著或高质量调查报告。
5. 思政工作突出。善于结合本岗位工作特点,认真做好师生员工思想政治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师生,深受师生员工欢迎和尊敬,在本职岗位上成绩突出。
三、评优办法和要求
1. 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批方式进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注重实绩的原则。
2. 请各处、系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认真填写、审核申报材料,并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报表一份报送至思政处(综合楼702室),并发送电子邮件至szc@schxmvc.com.cn。
3. 思政处办公电话:84811798,联系人:邹菲菲、张倩。
四、评选和表彰
各处系申报材料报思政处汇总后,送院长办公室会审定,评选出201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并在全院2010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
附件: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2010年度“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申报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主题词: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 评选 通知
抄送:各位院领导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办公室 2010年11月3日印发
共印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