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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清明放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4-04-02 13:56 汪雨晴 

各二级学院:

清明将至,为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各二级学院在放假前和休假期间,须严格按照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现将清明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4月4日-4月6日,共3天。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在放假前要利用班会、集体活动等形式将学院清明放假期间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安全提示传达给每一位学生。

(二)放假期间,学工系统人员应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如有突发情况发生,请及时处理并视情况逐级上报,妥善处置。

(三)学生必须按要求及时返校,辅导员老师做好返校动态数据上报及晚点到工作。

各二级学院于4月6日20:00前填报晚点到汇总情况在线表(在线表将在6日当天发布至书记群);4月7日12:00前将晚点到明细情况统计表发送至学工部(学生处)邮箱chyxsc@163.com。如学生未经请假逾期不返校,辅导员要及时和学生家长联系,督促学生尽快返校。

(四)学生安全提示

1.不得参加任何违法违纪活动,讲究公共道德,做文明大学生。

2.出行注意交通安全,乘坐正规车辆,不要乘坐无牌照或非正规营运的车辆,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

3.珍爱生命,不下河游泳,预防溺水。

4.严格落实省政府森林、草原防火命令,自觉接受防火检查,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牧)区内点香蜡、烧纸钱、吸烟和露营烧烤。

5.预防传染病。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及时发现和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注意气候变化,随时增减衣物,减少和避免到人群集中、空气流通不好的场所活动,有病要及时就医并居家休息,注意关注自身身体状况。

6.预防电信诈骗。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要轻信陌生人电话和信息,凡涉及到向陌生账户转账汇款、提供国外高薪工作机会、快递签收、医保、助学金、网购退款、积分兑换等信息,请勿轻信,务必和家长、老师交流,鉴别真伪。同时学生手机内应及时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安装后若遇到涉嫌诈骗的电话、转账等都会及时给予提醒和反馈到国家反诈中心,进一步防范个人财务受损。

7.留校学生应做好宿舍卫生、个人健康与安全防护工作。宿舍内不得留宿他人,禁止使用违规电器,外出要关窗、关门、上锁并关闭室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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