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和四川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深入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我院学生心理干部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的作用,满足学生对心理知识技能的兴趣需求,我院将举办“2016年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心理工作者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培训对象
全体2016级心理干部以及其他对心理知识技能感兴趣的学生。
培训时间、地点和内容
西河校区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主讲 |
10月31日(周一) 17:30-19:30 |
学术报 告厅 |
2015-2016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 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 者”表彰暨颁奖仪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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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 |
夏兰 |
11月1日(周二) 17:30-19:30 |
心理辅导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
梁远杰 |
11月2日(周三) 17:30-19:30 |
心理工作者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
林森 |
11月7日(周一) 17:30-19:00 |
实101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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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投校区安排如下: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主讲 |
11月2日(周三) 18:00-20:00 |
2教405 |
心理辅导活动的组织与策划 |
梁远杰 |
11月3日(周四) 18:00-20:00 |
心理工作者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
陈蒂丝 |
11月7日(周一) 18:00-20:00 |
常见心理问题的识别与处理 |
夏兰 |
11月14日(周一) 18:00-19:30 |
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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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核及结业
学习结束后,每位学员要结合学习内容和个人工作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心得。培训结束后,心理健康中心将结合学员的培训考勤情况、学习心得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结业证书。
四、“优秀学员”评选
培训中成绩突出的学生将获得“优秀学员” 称号,优秀学员将获得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励。
五、注意事项
1. 所有参加培训的学员应按时参训,认真听讲,不得随意旷课、迟到、早退。培训的考勤工作由院学生会心理部负责。
2. 活动联系人:
负责老师:陈蒂丝 84811026
负责学生(西河校区):曹家济 18781577080
负责学生(机投校区):曾志其 13378264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