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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者”的通知
2017-06-12 15:08  

各系:

为了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提高我院心理工作体系中学生群体的凝聚力和工作能力,鼓励学生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表彰一年来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优秀学生和学生群体,现决定开展2016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者”的评选。评选办法见《关于评选2016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者”的通知》(川华院学〔2014〕9号)。请于6月16日前所有评选材料交到综合楼522办公室陈越老师处(联系电话:848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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