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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的通知
2018-06-11 15:19  

各学院:

为了营造关心学生心理健康的校园氛围,提高我校心理工作体系中学生群体的凝聚力和工作能力,鼓励学生充分发挥模范榜样作用,表彰一年来努力学习和工作的优秀学生和学生群体,现决定开展2017学年“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者”的评选。评选办法见《关于印发<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心理工作团体” 和“优秀学生心理工作者”评定办法”>的通知》(川华院学〔2014〕9号)。请于6月20日前所有评选材料交到综合楼522办公室陈越老师处(联系电话:848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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