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组织学工系统教师参加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的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引导辅导员及其他学生工作老师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推动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发展。
通过在职提高培训,促进在职辅导员和学工系统教师进一步坚定职业理想,提升思想政治素养和政策理论水平,提高辅导员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增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整体质量提升。
二、培训对象
学生处全体人员、院团委全体人员、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专职辅导员
三、培训时间
2019年1月9日-2019年4月9日
四、培训平台
本次培训依托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培训平台组织实施,参训学员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进行注册,登录后使用学习卡,即可参加培训学习。
五、培训内容与形式
本次培训包含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成果撰写三个环节。
1、课程学习:培训期间,参训学员须完成不少于35学时(45分钟/学时)的视频课程学习任务,课程列表详见附件。
2、交流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结合工作体会和培训心得进行网上集中研讨,也可结合所在学校实际情况,线下自行组织开展讨论。
3、成果撰写:学员须结合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撰写一篇15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作为本次培训的成果。
培训结束后,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以在线打印学时证明,学院将其纳入相关档案,学习时长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六、培训要求
1、2018年新进辅导员必须参加,其他学工系统教师自愿报名。由各二级学院、相关处(室)负责动员、宣传并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7日前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统一组织报名。
2、本次培训将作为辅导员年终考核、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
3、如果有ppt或其他类型的可下载课件,请参训人员积极下载,以供今后学习和分享使用。
七、培训费用
培训费(含课程开发、组织管理、教学服务、平台使用、带宽支持等费用)280元/人。培训费先由学员个人垫付,待培训考核合格后,凭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颁发的培训证明由学院统一报销。
附件:第六期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网络培训班在职提高课程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