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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2023-12-04 11:15 学工部 

各二级学院:

为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刻苦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健康成才,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活动,表彰品学兼优的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现将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大二、大三年级的学生及班级,大一年级的学生及班级不参与评选。

对学年内未受过到课督查通报批评的班级优先考虑,对一学期违纪通报达5次的班级取消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资格。

分配给团委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院团委填写推荐意见,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各学院团总支填写推荐意见。

二、评选依据

评选办法和程序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例》、《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相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三、评优名额分配表

名额分配说明:

1.三好学生

(1)院团委7个名额(从院团委学生组织里评选);

(2)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4%。

2.优秀学生干部

(1)院团委24个名额(从院团委学生组织里选评);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2个名额;

(3)各班级按参评学生人数的4%评定。

3.学院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2%;

(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3%;

(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4%。

4.先进班集体

不超过参评班级数的10%。

四、评审机构

学校设立校级、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评审组。班级评审组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干部、部分学生代表为组员,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认定;二级学院评审组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任组长,副书记、辅导员为组员,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初评;根据学院党委会第二届第六十七次会议精神,校级评审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副书记为组员(未配备副书记的二级学院由该学院书记担任),在纪委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

五、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元。

3.先进班集体每班奖励500元。

六、评审程序及公示

1.具备参评资格的学生本人应向所在班级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具备参评资格的班集体应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3、4、6、7)。

2.先进个人由各班级评审组评定,评定后汇总到二级学院;先进班集体由各二级学院评审组评定。

3.二级学院评审组审查资格、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二级学院评审组将评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

5.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后报校级评审组审批,审批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获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评优工作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在评选之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要周知每一位学生。在评选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质量,争取评出好的班风、学风、校风。

2.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A.各奖项推荐名单汇总表

(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见附件2、5、8)

B.各奖项审批表(纸质一份,见附件1、3、4、6)

C.学院奖学金推荐表(纸质一份,附件7)

D.公示照片(电子档一份)

注:审批表顺序应与汇总表保持一致


附件:

1.“三好学生”审批表

2.“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院团委用)

5.“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6.“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7.学院奖学金推荐表(2022-2023)

8.学院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9.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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