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项目。项目资金用于奖励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激励他们努力向学、奋斗向上、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现就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筑梦奖学金”。申请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至评审之日未受任何处分且不在处分期内;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方面表现突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前3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五)家庭经济困难,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六)在校期间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今年下达我校名额为9名,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2021-2022级在校学生人数进行分配,具体名额指标详见附件1。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11月6日-11月7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二)二级学院评审(11月8日-11月13日)
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及材料提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11月14日-11月21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整理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奖项推荐人选资料报送至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材料报送
各二级学院于11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各一份,纸质版以A4纸双面打印);
(二)《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4,EXCEL格式电子版及纸质签章版各一份);
(三)拟获奖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纸质版,一份);
(四)公示照片(电子版,一份)。
六、有关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充分认识奖学金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确保按时圆满完成评审工作。
(二)为确保1月31日前将奖学金发到学生手中,请各二级学院尽快启动相关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度,按时按要求报送评审材料。逾期未报送、未按规定报送的二级学院,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附件:1.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名额分配
2.筑梦奖学金申请表
3.《筑梦奖学金申请表》填表说明
4.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