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合格人才,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刻苦学习、锻炼能力、提高素质、健康成才,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21-2022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院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的活动,表彰品学兼优的个人和先进班集体。现将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大二、大三年级的学生及班级,大一年级的学生及班级不参与评选。
对学年内未受过到课督查通报批评的班级优先考虑,对一学期违纪通报达5次的班级取消先进班集体的评比资格。
分配给团委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院团委填写推荐意见,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的“优秀学生干部”名额由各学院团总支填写推荐意见。
二、评选依据
评选办法和程序按《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条例》、《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及创建优良校风、学风的相关文件和通知执行。
三、评优名额分配表

名额分配说明:
1.三好学生
不超过参评学生人数的4%
2.优秀学生干部
(1)院团委21个名额(从院团委学生组织里选评);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2个名额;
(3)各班级按参评学生人数的4%评定。
3.学院奖学金
(1)一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2%;
(2)二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3%;
(3)三等奖学金不超过本院参评人数的4%。
4.先进班集体
不超过参评班级数的10%
三、评审机构
学校设立校级、二级学院、班级三级评审组。班级评审组以辅导员为组长,学生干部、部分学生代表为组员,对申请同学进行资格认定;二级学院评审组由各二级学院书记任组长,副书记、辅导员为组员,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初评;根据学院党委会第二届第六十七次会议精神,校级评审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学生资助中心、财务处、教务处主要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副书记为组员(未配备副书记的二级学院由该学院书记担任),在纪委的监督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
四、奖励办法
1.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2.学院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
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元;
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元。
3.先进班集体每班奖励500元。
五、评审程序及公示
1.具备参评资格的学生本人应向所在班级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具备参评资格的班集体应向所在二级学院评审组提出书面申请(见附件1、3、4、6、7)。
2.先进个人由各班级评审组评定,评定后汇总到二级学院;先进班集体由各二级学院评审组评定。
3.二级学院评审组审查资格、张榜公布初评名单,征求师生意见,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示期满,无异议,二级学院评审组将评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资助中心。
5.学生资助中心审查后报校级评审组审批,审批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获奖名单。
七、工作要求
1.评优工作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全体师生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在评选之前,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宣传,要周知每一位学生。在评选中要严格按照程序评选,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优质量,争取评出好的班风、学风、校风。
2.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3月13日前将以下材料交至学生资助中心:
A.各奖项推荐名单汇总表
(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见附件2、5、8)
B.各奖项审批表(纸质一份,见附件1、3、4、6)
C.学院奖学金推荐表(纸质一份,附件7)
D.公示照片(电子档一份)
注:审批表顺序应与汇总表保持一致
附件:
1.“三好学生”审批表
2.“三好学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4.“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院团委用)
5.“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6.“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7.学院奖学金推荐表(2021-2022)
8.学院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9.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学院奖学金评选条件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2022年12月14日